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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 閱卷不能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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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 閱卷不能預設立場
2011/02/11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作者題目「學校和學生的關係」,只要寫得言之有理,至多只得B。


大考中心今天公布大學學測國文非選擇題評分標準,國文科閱卷召集人謝海平表示,作文「學校和學生的關係」,考生寫作必須提到大法官、台大校長,以及自己所見所聞三者俱備,且寫得不錯,則可拿A;如果忽略了其中一項但還言之有理,至多只得B。


謝海平說,今年國文作文題目「很難有創意」。考生提出學校的親身體感或感受,有人討論學校電梯只供老師搭,或者有兩部電梯,學生只能搭其中一部而大排長龍,透過班聯會去跟學校溝通的歷程。大多數高中考生反應的都是穿校服和髮禁問題。


謝海平說,今年特別提醒閱卷老師,不可預設立場,不論考生挺大法官或挺台大校長,只要言之成理,有提到申訴、訴願管道就可。


非選第一大題要求考生閱讀朱光潛「對一棵古松的三種態度」中的一段文字後,回答兩個小題,謝海平說,本題評閱重點在檢視考生對三種態度的優劣所做的評論,以及重新命題的適切度及理由。凡兩小題皆能符合題幹要求,敘述清楚,解讀正確,並有所發揮,得A等(7~9分);兩小題尚能符合題幹要求,唯敘述不夠全面,文字仍屬通順者,得B等(4 ~6分);內容不符合題幹要求,文字蕪雜,敘述浮泛者,得C等(1~3分)。


其次,再視是否分列小題作答,字數是否符合要求,標點符號使用是否正確,以及錯別字多寡,斟酌減分。


第二大題要求考生閱讀引文(蘇軾「赤壁賦」中一段)後,回答三個小題。評閱重點,首在檢視考生是否提及曹操及其事功,生命短暫與渺小兩個面向,及學仙求道或其相關意涵。


凡分析正確且深入,文字流暢,敘述清楚者,得A等(13~18分);三小題分析欠深入,但文字大體平順,或祇有二小題分析正確,文字尚敘述清楚者,得B等 (7~12分);三小題中僅一題分析正確者,得C等 (1~6分)。


A等作文這樣寫…


學校是我們第一個接觸到的社會團體,是我們離開父母的保護傘,學習與人相處的小型社會。我們以學生身分出現在學校當中,更應該懂得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最近新聞上出現一些關於學校和學生之間的糾紛,司法院大法官作出解釋,認為學生有權利可以對學校處分提出訴願。這個解釋無非是將學校和學生分為兩個個體,彼此之間只留下法律的關係。


然而,學校和學生之間,卻有比法律更深的意義。學校是教學的場所,學生前來學校是為了虛心學習;學生和學校之間的關係,應當首重溝通,而非單方面的申訴或處分,並且雙方面的接觸,才是維持彼此間和諧氣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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