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作於咸豐三年(1853)五月,乃因從去年開始,淡北(指新竹以北)漳泉分類械鬥不止,延及桃仔園、大姑陷、龍潭坡、中壢、楊梅一帶,官府控制無力,地方秩序大亂。身為竹塹進士的鄭用錫,乃撰〈勸和論〉加以勸止,可惜終不能止,1855年,甚至焚燬新莊艋舺縣丞署。艋之漳州同安人敗走大稻埕,另建新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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