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寫作:有戲的故事
作家要擷取故事重點到縮影內,與故事無關的則拋棄到縮影外 簡單來說,值得寫入故事中的內容,都必須「有戲」!這篇洛克就要告訴你創作的三個前提,讓你搞清楚故事世界與真實世界的差異。 【1.ooooo】 我們都不會想看到主角從事與劇情無關的吃喝拉撒睡等等瑣事,因為沒意義嘛!所以我們選擇了略過,有情節才值得被放入故事中。 「有戲的事件」就是與故事主線相關的事件、能推動主線的事件,只有這類的事件才能引發讀者的關注。 反過來講,你自己在創作時,與故事無關的事件就別寫了,這些對讀者來說只是干擾閱讀的「雜訊」罷了。就算你打算寫個支線劇情,請你確定它真的很有趣,而且與主線相呼應。 【2.ooooo】 真實世界有許多事物的細節,在小說世界中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在生活中看到了各種不同顏色、不同款式的生活用品,多於牛毛,如果你全都老實寫進書裡,這真是一場大災難。 小說中,與劇情有關的——更準確的說,是與劇情的推動有關的細節,才需要你花力氣描寫,不然我看購物目錄就好了啊!彩色印刷又精美,是吧! 這裡又提到了一個小說的重點:「劇情」。劇情才是小說的靈魂,讓人看小說的理由。讀者是想看到有趣的劇情,而不是光想看到詳細的細節。沒有辦法帶動劇情的細節大多都可以省略,只需留下一兩個畫龍點睛、烘托氣氛。 「有戲的細節」就是與劇情相關的細節,記住重點,少即是多! 【3.ooooo】 真實世界有許多人,大多數的人就跟你看到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一樣,與常人無異,但是只有極少數的人——像是能上電視新聞的人、與大眾不同的人,只有這種人才適合寫進書裡。 老李養了一隻蟑螂,養在他的頭髮裡,每天只要往自己頭上灑些餅乾屑就算是餵它了。 馬上,「養蟑螂的老李」就會被讀者給記住了(不夠特別?那吃蟑螂的老李如何?),不管是觀念、行為、外表、專長、身分、成就都屬非常人,這種人才能夠出現書裡,如果你要寫平凡人,那個平凡人也該平凡得出奇(那就不平凡了),才能寫進書裡。 李洛克總是讓人沒有印象,老師在點名時永遠會漏叫他的名字,在全班合照裡同學也從未發現在角落比著YA的他。有次校外教學他忘了上車,車子竟然就這樣開走了,直到一個禮拜後,他的爸媽才發現他們的兒子不在家。 極端的沒有印象,這角色就會「沒有印象到讓人很有印象」。就算你寫的不是這麼誇張的故事,但是一個小小的矛盾、衝突馬上就可以讓角色變得「有戲」。 (以上改寫李洛克〈故事與真實,創作的3前提〉) |
問題一:請根據段落內容,為空格【1】、【2】、【3】設定適合的標題。
問題二:根據李洛克〈故事與真實,創作的3前提〉所說:「進入文本的內容必須與故事主線相關的事件,且作者需省略不必要的細節,僅描寫與劇情的推動有關的細節,以及故事主角需要具有與眾不同的人格才適合寫進書中。」請您以李洛克〈故事與真實,創作的3前提〉所述的三點為原則,分析歸有光〈先妣事略〉的內容是否符合這三點的標準,並提出相對應的理由與說明,文長約350-400字左右。
教學文章由左營高中 楊乙玲老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