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品選登 學生作品選登

【點閱數:1,448】

99年7月份各校推薦作品選登開始徵稿

內容

國文學科中心高中職寫作學習網站「各校推薦作品」徵文啟事

一、宗旨

由各校老師推薦優秀的學生作品,使學生有機會互相觀摩,以達到激勵學生自發學習寫作的目的。

二、徵文對象

全國高中職學生。

三、徵文辦法

()由各校老師推薦,每位老師每月推薦作品以一篇為限。

()每月僅接受五篇推薦作品,依照來稿先後順序錄取,額滿時將於網站上刊登額滿訊息。

()為鼓勵更多學生的作品被刊登,每位學生僅限被推薦一次。

()作品體裁包括散文、新詩、小說三種。

()作品類別分成「得獎作品」與「一般習作」兩類,說明如下:

1.「得獎作品」:獎項包括校內外作文比賽、各類文學獎,但限定在前三名。此類稿件不需要老師評語。

2.「一般習作」:一般習作,須具備老師評語,不限文類,

四、獎勵辦法

(一)獎勵方式:因學科中心預算有限,自996月起,作品獲選登者,每位獎勵新臺幣500元撰稿費(不論字數)。

(二)相關文件:得獎公布後,寄發收據至得獎者學校。得獎人需完整填寫收據上之資料(含姓名、匯款帳號、身分證字號、住址、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將收據及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寄回學科中心,進行匯款手續。

(三)匯款限制:

1.匯款帳戶需為本人帳戶,且必須使用郵局帳戶。

2.存簿封面上建議加註「此影本提供於高中職寫作學習網站徵文評比得獎者新臺幣500元撰稿費之匯款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投稿方式

()為求慎重,稿件務必由老師寄送。作品前請註明「推薦老師姓名、學生姓名、學校全名、班級、e-mail、聯絡電話、地址、作品類別(得獎作品須註明獎項名稱及得獎日期)」,以便回覆與寄送相關文件。一般習作作品之後需附加老師評語。(請注意:寄e-mail時,請於主旨欄註明「各校推薦 作品選登」)

()請採 word格式,12號黑色新細明體字橫式,以附檔方式e-mailchincenter03@gmail.com

()投稿示例:

推薦老師:○○○

學生姓名:○○○(欲使用筆名者請寫在姓名之後)

學校全名:○○○○

就讀班級:○年○班

e-mail

聯絡電話:

學校地址:

作品類別:一般習作/獎項名稱、得獎日期

作品正文:

老師評語:

六、注意事項

()投稿後七天,若未收到確認通知,煩請再與本中心聯絡。

()投稿的作品不得抄襲或篡改他人作品,若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由作者自行負責。

()上網登載之作品,本站僅擁有刊登權,版權仍屬作者所有。

七、聯絡方式

國文科學科中心兼任助理江婉玲老師

e-mailchincenter03@gmail.com

聯絡電話: (02)2382048#102(02)23820484#344

相關檔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