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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份推薦作品
推薦老師:劉佩勳
學生姓名:黃品皓
學校全名:國立霧峰農工
就讀班級:機
童年往事
國中時,大家都以為我是獨生子,可是誰又知道國小時我有一個對我愛護有加的哥哥。
國小時,我是排球隊的隊員,每天都要留在學校練習到五點,而他已經是一個國中生了。每天五點一放學,他就騎著腳踏車去學校接我,在他載我回家的路上,我們都一直聊著學校的趣事。我們就像無所不聊的好朋友,他也不會擺出大哥的架子,每次只要我拗脾氣,他總會百依百順的哄我開心,可是卻在我升國一時發生了那件事情。
一天,哥回到家時帶著一個某某高中的女生,我看她打扮的花枝招展,卻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媽把哥帶到房間,然後就開始罵他,吵架聲一直傳到了客廳,害我嚇了一大跳。之後哥從房門走出,往大門直奔而出,留下一句:「我不回來了」,然後就不見人影。後來我才知道是哥交了女朋友,媽因為課業原因及哥才是高中生的身分,所以堅持要他們分手,哥因為受不了,所以離家出走了。
在他離家後的那段時間,我十分害怕,怕從此就失去了哥,也擔心他在外面過得不好。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哥被警察押到派出所,因為他去混幫派。我再看到他時,他雙目露出凶光,頭髮染金,卻十分落魄。他因為跟朋友去搶劫、偷東西,所以法官判了他六年徒刑,而且因為他未滿十八歲,所以爸媽還要負起部份責任。國一那年,我情緒十分暴躁,根本不許別人接近我,每當我想起和哥一起回家的時光,總是令我不禁流下眼淚,希望法律的制裁可以喚回以往的哥哥,讓我再回到他那溫暖的懷抱。
我的童年是我和哥一起度過的,我的童年有他,他的童年有我,我希望他可變回那穩重的哥哥。哥,六年,我等你!
以誠懇的文字述說沉重的往事,令人感動。雖然部份國中生活已不算童年 了,但因事情有連貫性,不可分割,所以不算離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