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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份推薦作品
推薦老師 潘如玲
學生姓名 如軒(盧養宣)
學校全名 台中文華高中
班級 高一18班
做自己
曾經,我是作文比賽的常勝軍;曾經,我可以一小時寫出一篇投稿的文章;曾經,我可以輕易得到評審老師青睞。
我知道要有起承轉合,老師才會喜歡,但我覺得那是陳腔濫調;我知道必須「為賦新詞強說愁」,但我覺得那太矯情;我知道必須前後呼應,增加文字的可看性,但我覺得那太過刻意。於是,那一次,我決定做我自己。那天,我一如往常的由爸媽陪著,到了比賽現場,媽媽一直告訴我不要緊張,因為以前的我在面對比賽時總是戒慎恐懼,深怕勝利一不小心便會從我手中溜走。但這次,我懷著飛揚的心情,始終保持微笑,因為我知道,今天不一樣,今天的我不再受世俗約束,可以無拘無束的說我想說的、寫我想寫的。
很遺憾那一次,我並沒有得名。媽媽驚訝得說不出話來,連忙安慰我不要難過,提醒我再努力就好。我雙眼直盯著電腦螢幕,看著得獎的名單,我雖訝異,但不失望。我訝異我駕馭文字的能力還有很大的空間,但卻對我自己能直抒胸臆感到驕傲。從那之後,我開始學會做自己,嘗試走一條純創作的路,也許很難受到好評,也許跌跌撞撞,也許沒有天空,但至少,我做了我自己。
SHE有一首歌宇宙小姐是這麼唱的:「有在認真努力,已經就是冠軍;有在認真學習,已經就是冠軍。生活這場選美要多聰明,比不上我簡簡單單做自己,有多幸運我們是最普通的唯一……。」在一個無月的夜裡,偶然的聽到這首歌,深深覺得,啊,真好,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人跟我一樣選擇做自己。是啊,我們也許普通,但我們是這個宇宙裡的唯一,如果連我們自己都無法認真自己!相信自己!成為自己!那誰要來替我們過我們的人生呢?
現實或許是殘酷的,我仍然要面對作文考試,但我會努力去平衡,我要試著去證明。證明即使在嚴格的教育體制下,仍然有一些真實的聲音會被聽到;證明作文真的如大師們告訴我的,可以讓更多人通往愛,而並非只是拿取分數的工具。
但如果最後我失敗呢?也沒關係,因為我已經做了我自己,那麼我相信,最後上天一定會留一條路給我走,留一片天空給我飛翔。
潘如玲教師評語:
寫一篇文和愛寫一篇文是不一樣的。
寫一篇文需要練習,需要技巧,需要有目的性,需要指出這樣做的好處何在!寫完,目標達到,便像007任務完成,燒毀他?當然是當然!
愛寫一篇文卻像天外來的,是直書胸臆的,不見得要寫給誰,要參加什麼比賽,只求一吐胸中塊壘,有時氣順,恰巧滿了觀眾的胃,得了讚賞;有時氣憋,像寒食帖裡餓到歪來扭去,看似不成體統,卻渾然一格的書法,也有機會滿評賞人的眼,也得賞。
但最精采的不是那些賞!
最精采的是不論氣順或氣憋;人賞或不賞,終是要說出要寫出,要對得住自己眼底心裏耳裡真真實實感受到的,這是老師評了分數,考試拿了等第後,還不忍燒化,要妥貼守著在盒子底層,來日還要再回頭讀的。
愛,是這樣的。眼前那明明是臭的人,你也要追逐他去。
做自己,是這樣的。筆下那明明不會得獎的文,你也要試著寫清楚內心。
才小高一的養宣正試著做這樣的練習呢!
這對愛創作的靈魂是很好的練習,所以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