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詞
1. 名詞:
凡是人、事、物的名稱,或哲學、科學等學術上所使用、所創造的名稱皆是。
例如:天、地、書、詩、人、母親、童年、道德、社會、代數、定理、能源、經驗、文法
2. 形容詞:
凡是可以用來表示人、事、物的性質、狀態的,也就是可以用來修飾名詞的詞皆屬之。
例如:紅、白、深、淺、美麗、整齊、光明、老、年輕、小、大
3. 動詞:
凡是能夠表示人或物的行為、動作,或說明人、事、物存在、發展的狀況,以及解釋人、事、物的含義、屬性或現象等的詞皆屬之。
例如:
※存在、發展的狀況:說、寫、走、愛、等待、讚美
※含義、屬性或現象:有、無、存在、變成
4. 副詞:
凡是能夠對動物的動作或形容詞的性質、狀態給予修飾、限制的詞皆屬之,也稱作「限制詞」
例如:
※表程度:很、甚、最、更、極、太、忒、頗、稍、略、僅、非常。
※表範圍:都、總、也、亦、又、竟、且、即、就、還、另、悉、皆。
※表時間:今、昔、先、後、久、暫、一忽兒、一剎那。
※表判斷:能、得、會、可、必、卒、果、或、也許、當、認、須、應。
※表否定:勿、弗、不、莫、未、休、別。
※表狀態:快、慢、急忙、流利。
※表頻率:經常、偶而。
5. 代詞:
凡是能夠指示、稱代人、事、物以及他們的性質、狀態或動作的詞;也叫做代名詞、指稱詞、代詞。
例如:
※人稱:你、我、他、她、彼、余、自己、吾、爾、汝、伊、其、之、予。
※指示:此、斯、這、那、每、各、彼
※疑問:什麼、怎麼、誰、孰、何、奚、胡。
6. 數量詞:
凡是能夠表示人、事、物的數量、單位的詞,稱為數量詞。
例如:
※數目或序數:一、二、第一、第二、長男、么女
※表動作、行為的數量:走「一遭」、看「二回」、唱「三遍」
※表單位:個、件、輛、尺、公斤、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