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將兩種不同的,特別是相反的觀念或事實,並列起來,兩相比較,從而使語氣增強,意義明顯的修辭法,叫做映襯法。
(1)反襯:對於一種事物,用恰恰與此事物的現象或本質相反的詞語,加以描寫。
A.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王維 入若耶溪)
B.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鄭愁予 錯誤)
C.立在城市的飛塵裡,我們是一列憂愁而又快樂的樹。
(張曉風 行道樹)
(2)對襯:對於兩種不同的人、事、物,用兩種不同或相反的觀點,加以形容描寫。
A.得意莫歡欣,失意莫苦惱。(何仲英 享福與吃苦)
B.創業的人都會自然而然的想到上天;而敗家的人卻無時不想到自己。
(陳之藩 謝天)
C.自由世界最大的缺點:是有錢不能共享;共產社會最大的優點:是有苦必須同當。(英國 邱吉爾名言)
(3)雙襯:針對同一個人或同一事物,從兩種不同的觀點、角度予以形容描述,著眼點不同,結果適成其反,形成強烈的對比。
A.有運動家風度的人,寧可有光明的失敗,決不要不榮譽的成功!
(羅家倫 運動家的風度)
B.他是一個活著沉默,但卻死得勇敢的人。(逯耀東 揮手)
C.鳥的身軀都是玲瓏飽滿的,細瘦而不乾癟,豐腴而不臃腫,真是減一分則太瘦、增一分則太肥那樣地穠纖合度。(梁實秋 鳥)
◎舉例
1.只因這是生命中,最沉重也是最甜蜜的負荷。(吳晟 負荷)
2.但見一隻隻蜥蜴都已被烤得全身動彈不得,只能眼睜睜的看那銀螞蟻在面前橫行而過。(曾志朗 螞蟻雄兵)
3.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劉禹錫 烏衣巷)
◎更多
世間的美與醜、善與惡、歡樂與哀痛、光明與黑暗等矛盾現象,普遍常存,如果能透過種種矛盾現象,映襯成趣,必然可使文章富有感染力。「映襯」修辭,須注意對比的鮮明與緊扣主題,對比愈強烈,印象愈鮮明;旨意愈明確,愈能發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