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與修辭 文法與修辭

【點閱數:13,938】

(一)感歎

文法介紹

定義:
  當一個人遇到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之事物,常會以表露情感之呼聲,來強調內心的驚訝或讚歎、傷感或痛惜、歡笑或譏嘲、憤怒或鄙斥、希冀或需要。這種以呼聲表露情感的修辭法,就叫「感嘆」。

 

例句 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