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與修辭 文法與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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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譬喻

文法介紹
定義:一種借彼喻此的修辭法,凡二件或二件以上的事務中有類似點,說話作文時運用「那」有點類似點的事物來比方說明「這」件事物的,叫譬喻。
1
〉明喻:凡喻體、喻詞、喻依三者具備的譬喻。
2
〉隱喻:凡具備喻體、喻依,而喻詞由繫詞如「是」「為」等代替者。
3
〉略喻:凡省略喻詞,只有喻體、喻依的譬喻。
4
〉借喻:凡將喻體、喻詞省略,只剩下喻依。
例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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