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與修辭 文法與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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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示現

文法介紹

定義:利用人類的想像力,把實際上不聞不見的事物,說得如聞如見的修辭方法。

可分為下列三種: 

1.追述的示現:就是把過去的事情寫得彷彿還在目前一樣。 
2.預言的示現:就是把未來的事情寫得彷彿已經發生在目前一樣。 
3.懸想的示現:就是把想像的事情寫得彷彿如在目前一樣,與時間的過去或未來無關。

例句 1
例句 2
例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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