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命題 寫作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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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五月份國寫測驗命題與佳作講評-知性題(秀峰高中 吳潤宗老師)

內容

  作文跟散文有什麼不同?作文是別人命題的,帶有評量的目的,比如考試作文或是求職時的自傳,主要是評量受試者能否有條理地闡述想法,其重點在於清晰的溝通與說明。但文學和散文不是考試,既然不是考試,考官的喜好就不是重點,而是應當回到自己,並拿掉以考官為「目標讀者」的書寫取向。散文是從自己出發去敘說,是語言文字作為自己的皮膚向外生長去接觸世界,它展露出作者是如何理解、吸收世界,如何與世界對話。因此它首要的品質,是修辭如何華麗,而是有一種自己的聲音。

  在校園裡評散文獎時,我的評選標準,是會特意去辨認一篇文章是否有「自己的聲音」。「自己的聲音」非常清晰,謹守如一,才能帶給讀者觸動。寫作這樣的文章,要求的會是作者在自身經歷那段事件的時候,在每一分鐘都看到其中的意義——是先有作者對自己日常的看見,才發得出那樣清晰的聲音,才有這樣動人的作品。

  所以散文最考驗作者和語言文字之間的親密關係,它緊密跟隨著作者在這世界中的經歷,因此它跟作者一樣是「活著的」。即使像我這樣寫文章多年的人,也仍然要誠實地面對這個問題:語言文字與自己的關係是否密合無間——我是否在無可言説之處,仍然硬說?是否在仍可前行之處,卻畏懼止步?我是否使用了真正原初從己而生,最貼近自己想說的語言,而不是為裝飾而華麗,或在不自覺間借用了他人的標準,為「應該那樣寫」(例如符合某種正確)而寫?

  因為人和世界的關係是複雜且不斷變化,因此「我」使用的語言,作為「我」的皮膚的語言也是如此,而散文又是一個最沒有必定形狀的文類,和「我」的關係也最深。我自己讀散文,隨著年紀漸長,越發珍惜在散文中可以讀到的那種珍貴的從自己發出的聲音,那是可以作為一切創造力的起點的。

(改寫自張惠菁〈談作文與寫作的差異〉)

請分項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一:請依據上文,說明作者如何定義「自己的聲音」,以及提出哪些原則藉以檢視自己的寫作符合自己的聲音。(至多5行)。(占4分)

問題二:依據上文,作者認為書寫散文應當明確地表達自己的聲音,必須緊密跟隨著自己在這世界中的經歷,這是否意謂散文必須書寫全然真實的事件,不得有半分虛構?請就「散文是否必須全然真實」,說明你的看法,題目自訂,文長不限。(占21分)

 

測驗目標:知性的統整判斷能力

【命題動機】

  此次命題引文出自台灣當代知名作家張惠菁(1971-)的臉書文章。張惠菁出版作品頗豐,散文與小說兼擅,現為衛城出版社總編輯,對於文字敏銳度極高。張惠菁的文字質樸,擅長將其觀察到的事物描寫下來,相當適合學習書寫的高中生閱讀。

  本次命題談「作文」與「寫作」二者的差異。事實上,這是一個經常在教學現場出現的議題。每位學生運用文字的能力不同,有學生視作文為畏途,也有學生極為熱愛創作,立志當作家。然而很會寫命題作文,跟很會寫作,這兩者可以劃上等號嗎?相信在大多數的老師心中都是否定的,然而一般學生並不知道兩者有何不同。

  張惠菁某次評審高中文學獎,在座談會上有學生問:「作文和散文有什麼不同?」會後張惠菁將想法仔細梳理,寫成此文。筆者鑒於諸多學生亦有此疑問,故改寫此文,並製作成國寫題,讓學生分析張惠菁的觀點,並發表自己的想法。

 

【評分標準】

問題一:

  文中寫道:「在校園裡評散文獎時,我的評選標準,是會特意去辨認一篇文章是否有『自己的聲音』」。「自己的聲音」可說是本文的關鍵。張惠菁在文中亦定義了自己的聲音,以及寫作時如何檢視自己的文章中有沒有自己的聲音。

  為考核學生對於文章的理解,第一小題要求學生針對文章,寫出「自己的聲音」的定義,以及作者認為寫作者應當檢視自己文章的原則。

  第一小題占4分,批閱分為兩部分。「自己的聲音」的「定義」與「檢視原則」各占2分。定義為「從自己出發去敘說,展露出作者是如何理解、吸收世界,如何與世界對話。」;檢視原則有四項,一是「我是否在無可言説之處,仍然硬說?」二是「是否在仍可前行之處,卻畏懼止步?」三是「我是否使用了真正原初從己而生,最貼近自己想說的語言,而不是為裝飾而華麗」,四是「是否在不自覺間借用了他人的標準,為「應該那樣寫」(例如符合某種正確)而寫?」檢視原則四項,答對一項給0.5分。因作答文長限制,學生得以部分改寫原文,但不可偏離原意。

 

問題二:

  第二小題問學生認為散文是否必須全然真實。通常小說都會有虛構的成分,那散文呢?散文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虛構嗎?這個問題是一個大哉問,歷來文學界多有爭論,沒有標準答案。雖然這是一個文學定義的問題,較為專業,但高中生依然可以去思考。教材裡面多數的文章都被定義為散文,這些文章是全然真實的嗎?而當自己成為一位寫作者,書寫散文必須完全符合事實嗎?

  這道題目並非要求學生要寫出什麼宏觀大論,只要說明自己的看法即可。認為必須全然真實,或認為可以部分虛構,乃至認為通篇虛構亦無妨,只要言之合理即可。教師亦可從學生的作答檢視其表達自我看法的能力。

 

以下為建議評分依據:

  1. 文章主旨清晰,文句通達流暢,立場清楚且能準確申明,有獨到個人見解者,得A+級。
  2. 理解題目要旨,有明確觀點並能說明,但論說技巧較不深刻者,得A級。
  3. 理解題目要旨,有自己觀點,但論說能力普通且文辭較不突出者,得B+級。
  4. 理解題目,但論說能力較差,未能準確說服讀者,得B級。
  5. 未能清楚理解題旨,僅說明自己看法,但未有明確立場者,得C+級。
  6. 未能清楚理解題旨,未能清楚說明自己看法者,得C級。
  7. 未依據題目要求回答者,得0分。

 

【學生佳作】

問題一、

  「自己的聲音」是作者由自身出發,展露如何理解世界、與世界對話。一位作者若要清楚表達自己的聲音,要避免在無言可說時硬說、仍可言說時畏懼不言、為裝飾字詞而使用不貼近自己的語言,或用他人的標準來書寫。

 

問題二、

論散文的真與假

秀峰高中二年二班 魏○函

  不講究音韻,沒有特殊形式束縛的文章稱之為散文。作者所書寫的散文,可能是生活裡、回憶裡或是夢境裡目睹或發生的事。然而,問題來了:散文必須是全然真實的嗎?在我的認知裡,創作必然會添加個人的想像,撰寫文章也必定會調整事件的真實性。

  以陶淵明〈桃花源記〉為例,大部分的內容是作者內心想像的投射,藉以抒發對當時社會現狀的感嘆。在這個虛構的故事中,寄託自己社會和政治的理想。因此,我認為在撰寫散文時,可以「半實而半虛」,不一定要全然真實。不要使文字侷限在某種格式裡,才能完整寫出自己的聲音。在〈桃花源記〉裡,雖然人物、事件是虛構的,但陶淵明內心情感卻是真切而實在的。這樣的創作,也格外感動人心。

  寫作不一定只能書寫真實事件,陶淵明透過添加自身想像,一來增加文章的可看性,二來更深邃地傳達他幽微的想法,讓後世的讀者產生共鳴。

評語

  以陶淵明虛實相間的古典散文〈桃花源記〉為例,說明散文可以「半實而半虛」,不一定要全然真實。透過半實半虛的筆法,反而更能傳達作者所欲表達之深意。

 

問題二、

可實亦可虛

秀峰高中二年八班 葉○甄

  我認為作文和散文可說是天差地別,它們唯一的共通點是可實亦可虛,一件事是否是事實,取決於書寫的人是否說謊,最了解自己的還是自己,若他這個謊一直沒有說出去給其他人知道,當然其他人就不知道他在說謊,然而這並不關乎他所寫的是作文或者散文。

  作文,常出現於考試、比賽,為何可實亦可虛?因為講白一點,考試、比賽,除了證明自己的實力,還夾雜了利益,為了取勝,作者可能會因為自己經驗不足,只能利用他所看到或者聽到的例子放到文章裡,而這些例子沒有被證實。就像作者的桃花源,是他所希望或想像的,現實中並不存在。

  至於散文,或許在以前,人們覺得散文就是寫他實際發生過的事情,但是歷經百代更迭,散文的定義也漸次不同。我認為散文可以是自己編造的。散文可以闡述一個事實,但是又如何得知是真是假,除非有確切事實佐證,否則讀者只能欣賞,而不見得能判斷是非。

  當我們以欣賞的角度來看一篇文章,其實可以不用這麼在意是否屬實;若今天是以探究的角度,就必須找到它背後的真相。不論是作文或散文,應該都保持著懷疑的態度,我覺得作文、散文皆可實可虛。就像學習,如果只是聽老師講什麼,就相信什麼,這樣一板一眼的學習方式並不會進步,如果對老師所講的內容抱持懷疑,反而學到更多。論事不能只看頭或看尾,必須了解事發的整個過程再去評論。我認為作文與散文皆是可實可虛,然而每一位作者與讀者,也都可以有他們自己的觀點。

評語

  本文論述嚴謹清晰,根據題文脈絡,重新梳理了自己對於「作文」與「散文」的看法,並且提出自己所認為的虛實界線。既然作文與散文皆是「可實亦可虛」,可見虛實並非審視散文優劣的標準,而是回歸到作者是否誠實地看待書寫這件事情。在文章中抒發自己的理念,表露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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