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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十二月份國寫測驗命題與佳作講評-知性題(竹東高中 簡丞佐老師)

內容

  日前,因周杰倫在大巨蛋的演唱會一票難求,引發民眾對「黃牛」猖獗的質疑與不滿。所謂「黃牛」,指的是在合法銷售途徑以外,壟斷或銷售商品以圖利的仲介人,因匿名炒賣圖利嚴重影響銷售管道的公正性,故在很多地方皆屬違法。

  目前被認定為「黃牛」的票券分別有運輸、遊樂票券。首先是《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運輸、遊樂票券,其禁止「非供自用購買而轉售圖利」,違反者處以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則規範:如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來販售賽事或活動票券,處以票面價十倍到五十倍的罰鍰,即使拿「免費票券」轉賣,也會處每張票券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若有人利用電腦等設備以假資料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述法條多具「維護交易秩序、保障人民權利」之美意,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例如「罰賣不罰買」。為何只處罰黃牛,而不處罰向黃牛購買票券的人?只要還存在著購買票券的黃牛市場需求,黃牛問題便無解,罰責只能治標不治本。再者,是「代買的手續費」問題,有些民眾因幫忙朋友搶票,會收取一定的報酬或手續費,但這種情形亦觸犯「超過票面金額或是定價販售」的規定而被迫面臨高額罰鍰,可謂不符合比例原則。

  日本與南韓為解決黃牛問題,除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相關罰責,亦提出幾種購票模式:首先是實名制購票。例如日本2019頒布的「票券不當轉賣禁止法」規定,發行人在售票時,票券要銘記禁止未經發行人同意買賣、轉讓。這一行字代表消費者買黃牛票,即使不會觸犯刑法,也有觸及民事違反契約,不僅所費不貲,還淪落被主辦方求償。其次是採用抽選制,由民眾事前登記,主辦方以系統隨機選出中籤者,可避免票券集中於少數人手中,減輕黃牛囤積票券的機會。(改寫自陳佑哲〈一味加重與擴大處罰,真能解決「黃牛票」問題嗎?日韓模式可借鏡?〉

 

閱讀上文,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一:請參考上文,比較臺灣與日韓在因應黃牛猖獗的問題上,做法有何不同?文長120字為限。(占6分)

問題二:請參考上文,從「自由市場經濟理論主張政府無需過度介入」,以及「維護社會大眾公平取得機會權」這兩個面向,以「自由與公平」為題,發表你對黃牛票的看法。文長500字為限。(占19分)

 

參考答案:

在防範黃牛的做法上,日韓提出較為積極的策略,無論是實名制購票與抽選制,都是針對購票者的規範,也就是從問題的源頭進行管制,對黃牛的懲處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臺灣則採「重刑」,依據票券性質有不同的懲處,對黃牛加重刑責,以期達到嚇阻之效。(117字)

 

測驗目標:知性的統整判斷能力

【命題用意】

  本題參考近期有關明星演唱會因一票難求而引發的黃牛議題加以描述與分析,並以自由市場概念與機會平等原則之競合進行討論。第一題之設計以偏向自由市場與主張公平原則之對話引導學生設計對答內容。第二題則依據文本,針對黃牛行為進行價值思辨與探究,闡述自己的觀察與判斷。

 

【評分原則】

等級

分數區間

評分說明

A+

22-25

能具體陳述黃牛行為在供需機制以及公平原則間的問題,充分鋪展論點並引述論據,聚焦於文本所引用法條及現況進行討論,文辭流暢者,可獲得滿級分

A

18-21

能符合題意,具體討論黃牛行為之為法性及合理可能性,且文辭通順者,可獲得高級分。

B+

14-17

大致能依文本內容陳述觀點,分析黃牛行為所造成之爭議,辭能達意卻偶有疏漏者,可獲中高級分。

B

10-13

撰文符合文本內容,且能點出黃牛違反公平卻有其需求市場之狀況,用字遣詞偶有疏漏或錯誤者,可獲中級分

C+

6-9

撰文大致符合題意,惟內容欠缺具體事件之論述,結構未完整,用詞過於口語者,可獲中低級分。

C

1-5

撰文結構零散,雖大致可見與文本之關聯,然用詞錯漏,語焉不詳者,可獲低級分。

0

0

純粹抄錄引導或引文,或完全空白者,得0級分。

 

【佳作範例】

竹東高中 O同學

  「一直轉,系統怎麼永遠只會一直轉?」最近在學校最常出現的話題不外乎「你買到演唱會的票了嗎?」,要不就是對購票系統的抱怨。買不到票的火氣,加上媒體披露黃牛趁機海削一筆的新聞,讓我忍不住質疑,一張演唱會的票可以賣到天價,為何主辦單位不自己賺,反而一再用很糟糕的系統變相縱容黃牛圖利?而政府雖然祭出法規,但只要需求存在,類似黃牛的潛規則就永遠禁不了,在自由市場與公平正義之間,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若依自由市場理論,價格一旦高於合理界線則需求將隨之減少,但這個理論反映在歌星演唱會的票價上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再貴都有人買。我認為主要是極端社會造成富者愈富,窮者愈窮之困境。然而即便撇開自由市場理論,這個社會永遠存在經濟及權力階級,前者有鈔能力,後者有公關票,所以政府「用法規杜絕類似黃牛的潛規則,期待民眾有公平獲得遊樂、運輸票券之權利」,無異是不切實際的天方夜譚,雖立意良善,但非根本的解決之道。

  相較之下,日韓等國採用的是實名制或是抽選制,然而抽選制的做法在民生必需的運輸票券上,仍無法滿足民眾需求。而實名制則另有冒名、個資洩漏等等疑慮。所以我認為站在自由與公平的天平上,就娛樂票卷部分,主辦單位應承擔部分社會責任,可以有高價的搖滾區提供民眾選擇,也應該在座位間保留公益座位,避免單純以區域劃分造成階級歧視。另外就公共的運輸票券方面,除了積極開發多元運輸系統外,政府應視民眾需求提升相關單位之待遇,以增加運輸班次,才是解決黃牛問題的根本之道。(616字)

 

【評語】

  本文切入時事熱點,從個人觀察出發,深入分析演唱會購票亂象與黃牛問題,論述具邏輯性且觀點明確。作者能結合自由市場理論與公平正義原則,提出具體解方如公益座位、實名制改革等,展現出對社會結構與制度問題的深度關懷與思辨。文字清楚有力,情理兼備,是一篇具批判力與建設性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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