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少女作家黑格曼的暢銷作品被踢爆大量抄襲,黑格曼則辯稱這是混搭創作。剽竊風暴讓網路時代引用泛濫的現象及著作權的爭議,再度成為熱門話題。
成名要趁早,但貪早過了頭,就可能不擇手段。德國文壇最近鬧得雞飛狗跳的剽竊風暴,始作俑者就是一名未成年少女。
海倫.黑格曼(Helene Hegemann)多才又多藝,寫了一齣戲,立刻被搬上舞台;導了一部電影,又拿下馬克思.歐弗斯獎(Max-Ophuls-Preis)。今年1月,黑 格曼的小說處女作《六角恐龍路屍》(Axolotl Roadkill)出版,順利登上暢銷排行榜。這樣的出道可謂鋒芒畢露,而她不過17歲(儘管2月19日起,才女已經18不禁了)。
《六角恐龍路屍》的主角也是一名未成年少女。米芙提在母親死後搬到柏林,雖然生活優 渥,卻對前途不知所措,轉而敵視成人世界的一切,於是棄學、嗑藥、跑趴樣樣都來。小說中跳躍的場景和大量的粗口,也意在模擬這場自由與自毀的纏鬥。欣賞者 大讚其中的迷幻和諷刺,但批評該書取巧、不忍卒讀的意見也不少。至於酷妹作家本人倒是態度滿滿地說:「這是一個實驗。」
不過今年2月初,部落客皮爾馬森斯(Deef Pirmasens)潑文踢爆:《六角恐龍路屍》與部落客艾稜(Airen)的小說《頻閃燈》(Strobo)有多處雷同。這位艾稜又是另一位怪咖,在部落格上大談柏林的電音夜店、拉K、酷兒等次文化。艾稜的格文去年增補結集,便是這本《頻閃燈》。
抄襲消息一出,所有的讚美瞬間蒸發,不過《六角恐龍路屍》依然大暢其銷。黑格曼雖然立刻道歉,坦承沒交代引述的出處,係出於「自私和魯 莽」,但話鋒一轉,她也關心起數位時代模糊不清的著作權,力陳「拷貝」和「混搭」也是這個時代的創作方式。她告訴《柏林早報》:「我自己並不認為這是剽 竊,因為我把所有的材料放進一個完全不同的文本中,而且一開始就強調這些段落不是我寫的。」
針對黑格曼的強辯,出版《頻閃燈》的SuKuLTuR出版社嗤之以鼻:「我們認為這叫『用別人的文筆來自我裝飾』。」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六角恐龍路屍》還入圍了萊比錫書展的純文學獎項,結果雖然摃龜,卻有審委表示,評審團在提出決審名單之前,早已耳聞該書有剽竊之嫌!
印行《六角恐龍路屍》的Ullstein出版社也積極滅火。在剽竊曝光之前,第2版早已付梓,作者也對艾稜銘了謝,不過書中引述的段落依 然未加以註明。直到第4版,出版社才終於整理出一份長達6頁的來源一覽表,羅列各種直接引述、改動引述和靈感來源。矯枉過正的結果,又把一本小說弄得像學 術論文。引用《頻閃燈》的地方,果然多達20處。為了表達歉意,Ullstein也將於今秋為《頻閃燈》推出口袋平裝本。
風波到此,大致塵埃落定。17歲的女孩或許狡黠善辯,卻也突顯出當下的著作權爭議和引用泛濫的現象。而「創意公用,註明出處」的結論,似乎又成了另一帖新的護身符。
在人人都是部落客的時代,格文裡多的是別人的筆惠和口惠。不過文字既然是公器,寫作的養成,一大部份也正是透過抄襲的訓練。名家談寫作,從來不會忘了感激文字偶像對自己的影響,那麼作品再怎麼原創,也不過是排列組合不一樣罷了。
天下文章一大抄,寫作的人心知肚明,抄得高明不算抄。也許創作的真正奧祕,就在於抄得面目全非,得魚而忘荃。正所謂:抄亦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