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10-04-04
【邱祖胤/專訪】
「看電影的感覺其實就像跟一群人去跨年,進戲院跟著鄰座的人一同歡笑、流淚的那種暢快,那不是在電腦上看下載影片所能取代。」台北明德國小校長、兒童文學作家林玫伶,從小在自家戲院長大,新作《我家開戲院》還原了美濃小鎮「第一大戲院」的興衰史,以及她童年時期的一段美麗記憶。
林玫伶對民國六、七十年代台灣電影的發展如數家珍,就像一部活字典。因為家中開戲院,兩天就能看一部電影,羨煞不少同學。「當時林鳳嬌主演的《原鄉人》在美濃拍攝,首映就在我家戲院,當時幾乎所有影視紅星都到了,突然覺得同學對我特別好。」
新書《我家開戲院》話童年好時光
林玫伶生於民國五十四年,提起老家戲院, 她突然從掌理校務的大家長變成鄰家少女。林玫伶祖父開的是流動電影院,在南部各地巡迴放電影,賺了不少錢。後來林玫伶父親繼承家業,想改變方式定下來,於是民國五十八年落腳美濃,開設「第一大戲院」。
受到電視台及錄影帶的影響,開張第一天起就走下坡。「我小時候對父親非常不滿,一是覺得他沒有把戲院經營好,害家人跟著受苦。二是家中曾經轉業賣檳榔。後來我年紀漸長,才體會他的壓力,對他感到不捨。」
邊讀書邊幫忙家業 看盡觀眾百態
小時她必須一邊讀書一邊幫忙家務,在戲院工作時,喜歡觀察觀眾反應。像是播放恐怖片時,只要觀眾預期待會兒的片段會特別恐怖,就紛紛離席 到販賣部買東西吃。面對催人落淚的電影,戲院會在落幕時,暫緩點亮燈光,讓觀眾有時間拭淚。「以前的戲院是很有人情味的,就像柑仔店一樣,下午場大概四點 半左右就沒人顧票口,很多學生會來看免錢的電影。」
無奈隨著電影業沒落,林玫伶家戲院跟全台大部分戲院一樣陷入困境。民國七十四年她分發到基隆當小學老師,第一年暑假,帶十個家境貧寒的同學南下到美濃老家住一個月。事前大家不只一次聽老師說家裡開戲院,對於這趟可以看電影的夏令營相當期待。
戲院沒落淪歌舞廳 最後熄燈關門
不過林玫伶的愛心,卻帶給父母親很大的困擾。原來當時走下坡的戲院,為了找回人氣,戲院不知從何時開始,會在每部影片中穿插數分鐘的「小電影」,由於是無預警的播放,小孩子進戲院隨時可能會看到限制級畫面。
「第一大戲院」最後成為歌舞秀、牛肉場的戲台。民國八十年第一大戲院最後一檔演出是「陳今佩木瓜秀」,結束後,戲院也跟著吹熄燈號。
畫廣告調焦距 小毛頭大總管
中國時報2010-04-04
【邱祖胤/台北報導】
身為大姊,童年時代的林玫伶一放學就要帶著弟妹幫忙,什麼事都要學著做,從掃地、換海報、畫廣告到調焦距,沒有一樣不會。
在電影院工作發生很多糗事,像是每部電影播映前,都要填一張准演單,然後交到派出所蓋章,之後才能合法播放。「其實只要照著電影公司提供的電影身分證抄一遍就行,裡頭最重要的其實是要向警局報備,這部電影剪掉了哪些內容。」
當時還在讀國中的林玫伶,面對那些大人寫的潦草字跡,根本認不得幾個字,竟然也能依樣畫葫蘆抄寫無誤。不過因為大部分內容涉及妨害風化及社會善風俗,「多半是跟裸露有關的畫面,最後發現我寫最多的字是『乳』這個字。」
電影《新天堂樂園》中有段關於「跑片」的內容,描述兩家戲院為了共享同一部片,得靠人力快遞膠卷,來回兩地搶時間。林玫伶也經歷過那段歲月,她雖不必親自跑片,卻常碰到下半場影片趕送不及,必須廣播向觀眾道歉的情形。
不過林玫伶最不喜歡做的事是騎腳踏車到街上宣傳電影,「因為整個鎮上都認識我們家,讓同學們看到會很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