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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09
* 新聞速報
* 【李金蓮】
大三開始寫作並參加文學獎,從校園、地區性的文學獎,再到去年一舉拿下林榮三小說首獎,楊富閔的每一篇小說幾乎都是得獎作。得獎給了他莫大的鼓勵,知名作家季季、施叔、周芬伶、駱以軍都給予他肯定與讚美,得獎也讓窮學生不用跟住在鄉下的爸爸媽媽伸手要生活費。
寫作和鄉下的連結,還不止是獎金。楊富閔是台南縣大內鄉人,他家就住在朝天宮廟後,他的阿祖是跳宋江陣的好手、舅公是乩童、爸爸是清水祖師廟的忠實信徒,而他,則是在三合院裡打棒球,球滾到媽祖廟,一群小孩鑽進廟裡四處穿梭…;或是逛夜市買鹹酥雞,旁邊就是一戶人家轟隆轟隆地辦喪事…。他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的,而這些,後來都跑進了他的小說裡。
楊富閔說,唸中學時,他曾經很討厭生活裡不斷的廟會、拜拜、作乩等等,它們代表的就是底層、情色、雜亂。寫小說後,他不一樣了,他開始思索故鄉對自己的意義,也漸漸解開了成長途中的困惑。他明白了父親一輩子認真追奉一尊神祇,源自於自小失父的心理補償,阿嬤鎮日喃喃祭拜各路鬼神,則是以此跟自己對話。
楊富閔的小說都在寫故鄉,也就是文學分類上所謂的鄉土小說。但他自稱是「7年級的草莓」,7年級生的鄉土跟前世代的悲情鄉土可是大大的不同。於是,他的小說裡,老人家的手機蹦出周杰倫的霍元甲,霍霍霍個不停;阿嬤看星光大道歌唱比賽,會冒出「我感覺神明到現場了,這個古錐古錐的會嬴…。」他說現在的鄉土就是這樣,那些跟神明開玩笑的話,也就是他們家人平日的語言。
故鄉是他的故事來源,但故事說完了,怎麼持續呢?他承認已開始面臨讀得不夠多和生活經驗匱乏的焦慮。東海中文系畢業後,去年他考上台大台文所,到台北已9個月,他說:「要先作好學術,這樣就能跟文學不離不棄。」他並開始每天用文字紀錄自己的生活,學習成為一名真正的作家。最近他出版了第一本小說集《花甲男孩》(九歌),收入他轉戰各文學獎的得獎作品,或許因為是第一本,有些不真切,他在書店看到自己的書便覺臉紅。
對他而言,創作是才開始的事,出書則像是一個承諾,催促自己「要努力的寫,要瘋狂的讀」。而作為讀者,我們欣喜明日之星的誕生,或許多年後,他可是「大內一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