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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黑夜的方式》--散文的辯證法

內容
 * 2010-07-04
    * 中國時報新聞速報
    * 【紀大偉(政大台文所助理教授)】
     馮傑被譽為「大陸作家中獲得台灣文學獎項最多的作家」,散文結集《丈量黑夜的方式》其中一半作品都是文學獎戰果。我就不再錦上添花,而想把視野拉大。

     一思及散文這個文類,我就想起黑格爾的辯證法,俗稱的「正/反/合」。辯證法流行了百年以上,卻還是可以幫助我們更見林又見樹地審視萬物。在文學研究中,我尤其關心敘事(narrative)和感觸(affect)之間的辯證。借用流行語來說,敘事差不多就是「梗」,而感觸近似「fu」。以流行歌曲為例,梗和fu辯證斡旋之後,歌曲才能成功;如果樂迷只讀歌詞而沒聽到歌聲,往往會很悶,因為只讀到梗(故事),卻沒有聽到fu(感覺)。也因此,「將歌詞抄錄在小說中」的這個寫作手法通常失敗,因為只抄入了梗卻沒抄入fu。

     且讓我把敘事(梗)當作正題(thesis),感觸(fu)作為反題(antithesis),而辯證之後的產物(synthesis)當作文學作品。有些作品讓人讀了覺得氛圍很好,卻沒有情節,或情節老套,那麼,這樣的作品就勝在感觸而敗在敘事;相反的例子也多,且不多提。我關心的是,小說、詩、散文這三大文類,如何在辯證之後生成。小說這個文類以敘事(說故事)為主,感觸(抒發感情)只是陪襯。而詩重感觸,輕敘事。雖然敘事詩(即史詩)腳跨兩條船──既敘事又感觸,但敘事詩還是被當作詩,並沒有分類的危機。

     行文至此,終於觸及散文的癢處。「散文是什麼?」這個問題一直在各個文學獎評審會議、學術論文、各級學校的教學場合出現。有些散文被目為「詩化的小說」而得獎,有些被認為「太像小說所以不算散文」而被取消參獎資格。而我想再攪亂這池夠亂的春水:我認為,小說(以敘事為主)一直推下去,推到感觸(或曰抒情)的界限(像是動作片主角被槍口逼向懸崖),就是散文;詩(以抒情為主)一直往反方向推,推到敘事的懸崖,也是散文。也就是說,在敘事與感觸的辯證斡旋中,散文這個文類並不見得會被排擠掉,但散文必須在小說和詩的縫隙之中飛牆走壁,鋌而走險。

     回到馮傑的散文集。這些各自獨立的散文,各自維持了敘事和感觸的美妙均衡;然而,結集成冊之後,整本書卻失衡。一加一不等於二;一篇又一篇各自均衡的散文加在一起,不等於一本均衡的散文集。這些散文分別讀之都是佳作,合而讀之反而各篇破功:類似的抒情感觸,不斷在各篇之間重複回收,篇篇相似,讓人看出公式。彷佛,只要依循書中各篇得獎範文的公式,就可以攻占台灣各大文學獎。

     馮傑散文集讓我想問:散文結集,可不可能是各篇加在一起的加法,而不是減法?另,各文學獎雖然鼓勵創作,卻一再不小心地獎勵了公式化的作文──文學獎的機制應該爭取文學的活水,而不是助長公式化的寫作。散文實難,我們應該提高對於散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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