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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菊:不凡的慷慨/沒辦法對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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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菊:不凡的慷慨/沒辦法對自己好
2011/02/24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寶瓶文化《陳樹菊:不凡的慷慨》】

沒辦法對自己好


錢不是萬能的,有些事情,真不是錢能解決的。

本性上,我是一個很知足,也很容易滿足的人。

以前我們住在破破爛爛的草厝,下雨天還要去撿破罐子來盛雨水。現在我有自己的房子住,雖然不是什麼豪宅,但很知足了。有人勸我拿錢去投資房地產,我搖搖頭,我無子無女,一旦日子到,屁股拍一拍,輕輕鬆鬆就走了,不用擔心還有房子或是有誰在爭產,太麻煩了。

對生活要求低

對於生活的便利或身體的舒適,我並不追求,更不講究,甚至可以說要求很低,甚至到了得過且過的地步。而一些傳統的思想與習慣,我卻至今仍然堅持,不想改變。

例如洗衣服。直到現在,我的衣服都還是用手洗。洗衣機剛上市,價格仍昂貴時,我就買了一台大同牌洗衣機給家人用。但我自己的衣服還是用手洗,因為我覺得,這些事本來就是女人該做的。

在我看來,現在的女人已經夠好命了。現在上市場買菜,買魚要殺好、刮好鱗、剖好、切好、洗好,再包裝好。肉也一樣,絞肉、切肉絲、肉塊,甚至剔筋去骨。就連買菜,也有人要我幫她處理,像芋仔要削皮、切好。

我只想問,為何同是女人,我卻無福消受?

一般人追求金錢到手之後,接下來很自然會想在物質上多享受一點,生活上輕鬆一點。但這對我都不適用。

我的生活一成不變,數十年如一日。從爸爸和二弟往生後,生意量比以前少。但我依然每天早上一點五十分起床,準備去批發市場。從批發市場回到中央市場,大概已經四點多了,開始整理、排列。這時就開始有客人陸續上門,早上八點至十一點是生意的高峰,我卯盡全力做生意。過了中午後,客人比較少,大部分的攤販已經收攤了。我從五、六點開始慢慢收攤,要收兩三個小時,往往回到家通常已經八、九點了。

這種生活,我習慣了。叫我休息,反而不知道該做什麼。

別人休息是享受,我休息卻像養病。每逢休假,我都是在家裡睡一天。整個人就感到累,走到這邊想睡,走到那邊也想睡,做什麼都打不起精神,連地都不想掃,屋子不想整理。而睡起來後也是腰痠背痛,兩眼濛濛,腦袋空空。

其實,現在休息比以前多了。以前我一年才休一天假,自從上次SARS後,市公所現在固定一個月消毒一次市場,休市一天。

說起來,我還是喜歡做生意的日子。早上是生意最好的時候,我必須拿出最好、最認真的一面。幾乎會忘了自己的存在,忙與累也都忘了。下午一面整理菜,一面和客人打招呼,聊聊天,時間過得很快。回去時人已經很累了,倒頭就睡,一天就過去了。這樣的日子很好過。

長久以來,我已經習慣一個人承擔所有的事。我做牛做馬,照顧一家大小,碰到艱難的事要自己做主、自己去想,一天幾乎工作二十四小時,就是要讓兄弟們過得好,但我自己卻從來沒有很好過。久而久之,我似乎喪失了讓自己過好日子的能力。

我再也沒辦法對自己好。

對吃不講究

我是一個活在懺悔中的人。如果一個人活在懺悔中,就不會對自己很好。

即使像「吃」這麼簡單的享受,我也沒有辦法安心享受。每當我向別人宣揚我的吃飯哲學:「吃好的過一日,吃不好的也是可以過日子。既然殊途同歸,何必多此一舉」時,大家都是搖頭,無法苟同我的看法。也許,在他們的眼裡,我是有福不會享,是在「自找苦吃」。

我對「吃」從來就不講究。小時候家裡窮,稀飯不夠吃,我都只有喝兩口米湯填肚子,將比較乾的稀飯留給爸爸和兄弟。從那時起,我就習慣一天只吃一餐,一直延續至今。

市場工作很忙。我早上一點多起來,兩點多出門去批發市場批菜,哪有時間吃早餐。從凌晨三點多馬不停蹄忙到中午,通常要到中午過後,或者下午兩三點,才有空吃飯。

我這「一日一餐」的菜單很固定,而且很便宜。少則十元,多則四十五元。因為我吃素,而菜場旁邊的餐廳沒有全素的菜,所以通常我會去買一碗白飯,二十元,再倒上一罐佛祖牌麵筋,攪一攪,唏哩呼嚕,不知道算是飯還是稀飯,反正吞下去鹹鹹的,很好吃,又不會卡喉嚨。筷子撥兩三下,就一碗下肚了。

為了怕沒配菜,我通常會買一打一打的麵筋罐頭放在攤位上。有時也拿豆腐乳來配,什麼都沒有的時候,至少還有醬瓜湯。對我來說,這樣就夠了,經濟又實惠。所以我去美國時,人家請我吃素菜,我看一看桌上豐盛的菜,脫口而出:「這一頓,我可以過一個月。」大家都笑,其實我說的是實話。

有時候太累,或者天氣太熱,飯吃兩口就吃不下了。我會把吃剩的飯包一包,丟進冰箱;再拿出來時,飯已經凍得硬邦邦了,有的客人看到就會問:「飯已經這麼硬了,還在吃啊?」我就拿礦泉水或麵筋罐頭的湯汁倒下去,過沒多久,飯就變得像稀飯一樣,我又咕嚕咕嚕灌下去了。

別人看了搖頭

他們看了,搖頭嘆息,說:「你也吃好一點的嘛!吃得這麼差,不然我去買來給你吃好了。」「不是不是,」我連忙搖手,「我習慣這樣吃了。」有時還補充說:「天氣熱,這樣冰涼涼的,很容易入口。」他們還是搖頭。

有時,我也會換「菜單」。很餓的時候,我會到對面的攤位,買十塊錢的油豆腐,再到隔壁的雜貨店抓兩三條蘿蔔乾搭配,配菜不用錢。這樣吃也很方便,蘿蔔乾不用煮,油豆腐也不用洗,隨便擦兩下,塞進嘴裡,吃完後再礦泉水咕嚕咕嚕灌下去。不就飽了嗎?有時我也在配菜上求變化,改放我自己賣的酸菜心,如果太酸、太鹹,再把茶喝一喝。吃飯,就是這麼好解決。

其實我也喜歡吃一些蔬果來配菜。只是蔬菜難免有農藥的殘留物,吃前要洗、泡鹽水。但在做生意時,哪有這麼多時間和工夫可浪費,我以前多半在衣服上擦擦就吃了。後來嘴巴有時會有麻麻的感覺,那就是農藥殘留物了,我就乾脆不吃了。而且,為了怕吃飯耽誤做生意,我訓練自己吃東西速度很快。不管是再燙、再冷,我吃一餐不用五分鐘。

有次我和朋友去吃麵。我的麵先上,到她的麵端出來時,我這一碗已經吃完了。老闆娘看不到我的麵,好奇問我:「你的麵呢?倒掉了嗎?」我說:「沒有,已經吃完了!」她嚇一跳,「怎麼能吃那麼快!」

速度快是因為我吃東西是用吞的,咕嚕咕嚕就囫圇下肚了,只要肚子會飽,不會餓就好,根本不講究什麼口感、滋味。

我也不喜歡吃別人煮的東西,所以我很少接受人家的飯局邀約,因為如果不是我自己煮的菜,吃起來會覺得怪怪的。有時實在推不掉,見人家一點一點的慢慢吃,我都會不習慣,也吃不飽。回去還得再補吃一頓。所謂的「飯局」,那種優雅、從容太花時間,我不習慣,也學不會。

我並非故意要把自己弄得很苦,而是自然形成習慣。首先我對「吃」真的沒興趣,想法也與眾不同:我覺得自己吃得再好,也是一種浪費,因為很可惜,吃一吃就沒有了。不過很少人同意我的看法。

另一個原因和二弟有關。想到他受的苦,我捨不得自己吃太好。很多人勸我不該這麼想,可是沒有用,腦筋轉不過來。

好的東西送人

對我而言,「食物」是很寶貴的,不管是放太久的菜或食物,只要還可以下口,我都捨不得丟,不管是酸的、臭的,我都會留起來自己吃。反而是人家送我的一些高級品、好東西,我都捨不得吃,改拿去送人家,因此嫂嫂常罵我是「憨人」、「很笨」。

說起來,我很幸運,雖然常常亂吃,但從來沒出過什麼大毛病。有時候,從冰箱裡找出來的菜餚,已經放太久了,但還是捨不得丟,唏哩呼嚕就吃下去,也從來沒發生過什麼事。

唯有一次,到了晚上八點多時,我忽然全身發癢,感覺身上有毒似地。我想了半天,「奇怪!我今天又沒有吃什麼過期的食物,怎麼會這樣?」

拚命想了半天,「啊!對了!」我忽然想起來,前兩天天氣熱,我把去年醃的梅子拿出來,用冰水泡著喝。喝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忘了放冰箱,在桌上放了兩天,聞起來已經有點發酵了,水也有些混濁。昨天看到了,本想倒掉,又覺得有點可惜,乾脆灌下去,接著去聽經。

聽經的時候,我先覺得一邊的身體會癢,過了一下,連另外一邊也跟著癢起來,一直癢一直癢,手和腳都癢得不得了。我一直抓,甚至把平常很少開的冷氣也打開,希望降溫後情況會好一點,結果還是一樣。我又改用電風扇吹,但也沒有改善。我只好忍耐。

還好,到了第二天,就比較沒那麼癢了。我照常在凌晨起床,上市場做生意。

這樣的吃法,已經吃了一、二十年。我這種吃法,菜市場和批發市場的人都知道。但我不會覺得苦。知足就是快樂,我還會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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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陳樹菊:不凡的慷慨
作者:陳樹菊/著、劉永毅/撰文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27日
 
關於《陳樹菊:不凡的慷慨》

「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後在工作中倒下來。」今年60歲的陳樹菊說,她會一直賣菜捐款,直到活的最後一天。


1951年出生的陳樹菊,國小畢業那年母親驟逝,她扛起照顧5個弟妹的責任。為了家計,她放棄繼續升學,和父親在台東中央市場擺攤賣菜。她是市場裡年紀最小的菜販。從開始賣菜以來,她將累積近千萬的所得,全數捐贈出去,幫助兒童及孤兒、蓋圖書館,除了她自己曾經歷過貧困的切身之痛,更因為她認為: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

陳樹菊平凡卻無私的奉獻,美國《時代》雜誌將其選入2010年最具影響力時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項目第八位,《時代》雜誌同時邀請李安撰寫推薦文章;陳樹菊也是《富比世》雜誌所選出的2010年48位亞洲慈善英雄人物之一,而路透特別指出,在48人之中,陳樹菊的事蹟最打動人心,另外,陳樹菊也是《讀者文摘》亞洲英雄。

陳樹菊效應正在擴散,在她搭機赴美領獎那段時間,網路捐款或小額捐款的金額和捐款人數,都暴增好幾倍。目前正積極籌備「陳樹菊基金會」,以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http://mag.udn.com/mag/reading/storypage.jsp?f_ART_ID=3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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