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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包樹系列一部曲/麵包樹上的女人

內容

麵包樹系列一部曲/麵包樹上的女人
2011/03/14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本事文化《麵包樹上的女人》】
書名:麵包樹上的女人
作者:張小嫻
出版社:本事文化
出版日期:2011/03/02
 
內容介紹:

張小嫻長篇小說出道作「麵包樹」系列一部曲,雋永經典,新裝上市。

麵包樹的確存在,是產於亞、美兩洲的喬木,其果肉厚實,像生麵糰,烤過之後的味道像烤麵包。故事中的三個好朋友程韻、朱迪之、沈光蕙各自尋找屬於自己的麵包樹。麵包可能是物質,可能是虛榮,也可能並不真實。他們在十三歲認識,友誼從排球隊開始,一同經歷成長的歡笑、初戀的迷惘、愛與恨、哀與痛。

女人做得最好也最失敗的事便是愛男人。朱迪之說,如果她死了,她的輓歌便是一個女人不斷遇上壞男人的故事。沈光蕙說,嫁去屯門太不光彩了,至少也要嫁去跑馬地。程韻說,能令對方傷心的,才是兩個人之間的強者。

女人擅於愛,也因此受傷至深,我們都曾經為愛情墮落──


新書內容搶先看:

  闖進教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框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的眼睛,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候補生。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根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女性雜誌呢?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祕的部分。除了在家裡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根腳趾很乾淨,不太長也不太短。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根腳趾比大拇趾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的十根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面前,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我的腳趾?」  

嚇了我一跳,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怦然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揪心,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一天下午上另一堂課,林方文換了一雙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包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被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裡面有那首《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找她了。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裡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招到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裡面的人叫我上車,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孔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教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香港大學,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  

他就這樣付了車費,完全不認為需要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襯衫濕透了,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下來的那堂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襯衫已經乾了,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他。  他不在宿舍裡,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被書本霸占了。房間裡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我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破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裡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裡。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的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像我這種人,不像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裡,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最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  

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好像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像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都是那首歌惹的禍。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像是一對被長年分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個小時。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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