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齡新傳/蓋棺論定的宋美齡傳記
2011/04/07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遠流出版《宋美齡新傳──風華絕代一夫人》】
書名:宋美齡新傳──風華絕代一夫人
作者:漢娜.帕庫拉(Hannah Pakula)
譯者:林添貴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1年02月01日
內容介紹:
宋美齡是傳記作家極大的挑戰,她一生經歷重大歷史事件無數,加上性格複雜,形象多變,以致評價兩極。傳記作家遠觀下筆,則面目模糊矛盾,近寫則容易受其魅惑,難以客觀。
帕庫拉以寫作傳記著稱,又是宋美齡衛斯理安的學妹,以大量近年解密的書信文件,把宋美齡、乃至宋氏家族放在民國史的脈絡中書寫,試圖呈現這一位兼受中西文化薰陶的傑出女性,在現代中國的「國家建構」(nation building)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宋美齡堪稱二十世紀全世界最具代表性的女性之一。
1897年,宋美齡生在上海,父親宋嘉樹自幼赴美謀生,得貴人相助受神學訓練,之後回中國傳教,以印製聖經、經商致富。
宋美齡長於優渥環境,1907年赴美唸書,十年後從衛斯理安畢業,返回繁華上海,成為出入上流社會的名媛。1927年,宋美齡與蔣介石結婚,登上權力舞台,馳騁過人的才智與精力,舉凡新生活運動、北伐剿共、西安事變,都有宋美齡的身影。
宋美齡左右了二戰期間美國面對中國戰區的動向,把夫婿蔣介石推上國際政治的舞台,甚至也影響了二戰之後美國社會對共產主義的態度。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隨著蔣經國逐漸掌權,宋美齡也淡出權力核心,晚年定居美國,於2003年過世,享年105歲。
新書內容搶先看:
第07章 美齡返國
宋慶齡嫁給孫中山這齣大戲上演期間,美齡和子文仍在大學唸書,將近兩年後才回到中國。慶齡從廣州孫文的總部寫信給靄齡說:「想想,小美齡今年六月就要畢業,七月就要回國了……她是個討人喜歡的小姑娘,她的大學生活過得多麼愜意呀!」
火車才離開中央車站,美齡就迫不及待寫信給摯友艾瑪‧密爾斯,訴說她「完全崩潰了」。這一趟橫越加拿大之旅「死氣沈沈」,使她「神經緊張、頭疼」,她也不喜歡加拿大人:女性衣服不合時宜,人人看來「無知透了、見識狹窄」。在一處中停站,她看到一列車的苦力。美齡在信上對艾瑪說:「如果他們有人死了,家人可得到一百五十美元!這就是他們一條命的代價。如果我有任何影響力的話,我會設法不讓苦力出國,因為中國需要所有的自己人來開發礦產。」
這趟旅程的最高潮顯然是入住溫哥華大飯店。她和哥哥(她這麼稱呼子文)決定旅行期間要好好盡情揮霍一下。他們非常喜歡飯店的奢華。她告訴艾瑪:「每一餐給服務生的小費都超過我在大學時一天的零用金!」美齡對他們出手闊綽提出辯說,認為他們一旦到家,就再也不能「如現在這般不負責任」。
由於她決定要好好尋樂子,在駛往中國的漫長旅途上,她無可避免在船上演出一段羅曼史。她在到家三個星期後寫信向好友傾吐:「我為一個男子意亂情迷,他父親為荷蘭人、母親為法國人。」這男子是建築師,要前往蘇門答臘。他向美齡求婚,跑到上海來探望她。宋家人絕不會允許她嫁給外國人,對他登門求愛「大為緊張」,結果是她非常傷心。回家後,她也受到一位她稱之為「H. K.」的男士之追求。H. K.經常和朋友從北京下來看她。她在信裡告訴艾瑪:「我僅只是喜歡他而已。」另一位追求者陳友仁出生千里達(Trinidad),是《上海時報》的創辦人,已有家室。她寫道:「他很聰明、很能幹,但非常自負與自私……。他這個星期會來看我,我希望我不會太沒禮貌。」她又透露,在回國之後參加了「許許多多晚宴、茶會及其他活動」。一個月之後,她說,只有一個晚上她沒在家宴客、也沒出外用餐。
美齡一回到上海,就接手打理家裡的大小事務,包括管理七男五女十二名傭人。她告訴艾瑪:「這可不是開玩笑的!」她形容她家是「上海最漂亮的房子之一」,四層樓高、十六間大房,加上廚房、浴室、迴廊和可打盹的小走廊。它位於霞飛路(上海最長的街道),離市中心很遠,使得它很時髦、但不方便,和購物區、戲院和餐廳都有段距離。她說,他們家的傭人房都比她在大學的學生宿舍好。
美齡的母親不喜歡住在離她的慈善活動、董事局會議太遠的地方,提議全家搬回在美齡出生前住過的虹口區老房子。由於虹口區已經愈來愈多房子,也是上海最高價的地段,美齡建議那就把房子賣了。她寫信向好友說:母親「大為震驚,傷心我對老房子竟然這麼沒感情。」美齡此後絕口不再提這件事。有一陣子,宋家考慮再買一棟有現代設施的新房子,宋嘉樹也認為它會增值。美齡又告訴朋友說:「有了虹口和霞飛路的房子……(再加上新房子)……我們的地產不少,更不用說我們在外灘的地也很值錢。」至於交通方面,「我們有一輛漂亮的馬車和兩名車伕,但是馬匹很麻煩,不能讓牠們太操。下星期,我們會買輛汽車方便出入,馬車就讓媽媽專用。」
宋家後來決定不搬家,因此美齡和子文可以使用四樓的四個房間。她告訴艾瑪:「我們相當自由。」又說,由於子文白天要上班,整個空間等於都是她的。「有個傭人,他唯一的工作就是保持這些房間整潔和供我差遣……。我辭退了女傭,我根本不需要她,因為媽媽的女傭已經照料我的雜事,替我收拾衣物。而且我也不耐煩有個女傭在旁邊,有什麼事我自己動手還比向她說明清楚、來得快。你瞧,在民主的美國住了這麼多年,已經影響了我。我很滿意這個傭人,他可以兼顧到我和哥哥的需要。他替我們擦皮鞋、打掃、鋪床等等,而且麻煩少多了,因為女傭在的話,還常常和他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