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書│房-死刑的業力
2011-04-09 中國時報 【郭光宇】
最近關於死刑的火爆討論,幾乎是血淋淋地將我們的無能為力一舉暴露出來。其實,大家也都知道要尊重生命,生命權是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權,然而一想到死者生前經受的折磨和家屬的傷痛,在憤怒火光的強烈照射下,一切的人道和慈悲看來都像是故作姿態的假惺惺。
然而兇手一旦伏法,表面上看來是正義得到了伸張,但採取以暴制暴的非常手段卻心安理得,甚至感覺到一股復仇的快意,這同樣是人性的扭曲。至於各種技術層面的討論,似乎也只是用論據引出相反的論據而已。在這樣各說各話的情況之下,死刑的存廢就像是一面照妖鏡,清清楚楚地反映出我們是如何受到自己的情緒和價值觀的操弄。
《慈悲與天平》
在死刑尚未廢除的日本和美國,最近出爐的兩本相關著作,正好分別從微觀和宏觀的角度,突顯出抉擇的兩難。
2006年6月,日本發生轟動一時的「東大阪集體暴行殺人事件」,原本一起單純的大學生三角戀風波,最後卻演變成9人集體活埋2名受害者的虐殺事件,當年21歲的主嫌小林龍司也在上個月死刑定讞。
現年25歲的法律研究生岡崎正尚,從2009年開始與小林通信並進行訪談,寫出了這本《慈悲與天平》。作者原本想為兇嫌訴求減刑,然而在交流的過程中,自己卻陷入另一番天人交戰。儘管行兇過程的殘暴令人髮指,然而錯綜複雜的案情、死者的挑激尋釁、作者對同代人的同情、青年的徬徨和潔癖感…,如得其情,也是各有苦衷。而這一切,卻不得不以制度化的暴力做一個粗糙的了斷。
《獨特的制度》
在美國方面,社會學家大衛.葛蘭的《獨特的制度》(Peculiar Institution)則從制度沿革切入,審視已經事業化了的死刑制度。
一開始,不論是在歐洲或美國,死刑都是一種殺雞儆猴的處決秀。到了二戰結束,人道主義抬頭,在中央集權的歐洲,政府或政黨在知識菁英的主導之下,大刀闊斧地廢除死刑。但是在美國,每一步改革卻都得徵求人民的同意,或者說是掣肘。發展到了今天,死刑與其說是在懲處犯罪,倒不如說已經淪為政客的籌碼、法院的真人秀,或是媒體炒作的話題,一切都只為了滿足自以為民主的輿情。
《獨特的制度》最大的貢獻,或許就是讓人看清楚死刑本身有如變形蟲般的應變能力:這個制度的背後,其實是一種廉價、乃至於討價還價的正義。死刑帶給我們的巨大快意和淺薄的正義感,或許與當年看砍頭的喜悅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共業與抉擇
然而身為社會的一分子,不管願不願意,每個人終究得做出自己的決斷。在一切論據都可以提出相反論據的情況之下,最後的決斷也只能以社會立基的終極原則為依歸:我們究竟要尊重生命,還是以暴制暴?
選擇尊重生命,那麼勢必得全盤檢討自己的價值觀和既有的教育,這絕不會是一個舒服的過程。可是一旦選擇以暴制暴,「尊重生命」卻會瞬間破功,淪為一則露出馬腳的謊言。把兇殺犯當成必須挖掉的毒瘤,等於是忘了兇手也是這個社會製造出來的。一旦出現瑕疵品,我們卻不再願意承擔這樣的責任,只好去之而後快,死刑犯也因此成了整體教養失敗的代罪羔羊。
死刑所觸及的痛點,其實正是我們集體潛意識裡最深層的恐懼:恐懼兇手再犯、恐懼隨時都可能發生的殺身之禍、恐懼我們根本無能建立一個以尊重生命為絕對前題的社會……
死刑的存廢於是成為一種共業的抉擇;這個抉擇也將決定日後的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