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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迷霧裡的狂人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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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迷霧裡的狂人獨白
2011-09-24 中國時報 【鄧鴻樹(台東大學英美系助理教授)】
     愛爾蘭作家班維爾與英國小說家麥克尤恩並列當代英語小說的兩大巨擘。他們皆以新小說崛起文壇,質量並重的作品重塑了小說嶄新的相貌,可謂戰後新世代的「同班同學」。他們喜歡探索人性深層的基本議題,以細膩的語言處理驚悚的題材,滿足大眾文學的閱讀渴求與小眾文學對主義的堅持。他們各有死忠的書迷,並深受學者讚賞,都曾獲布克獎的肯定。最有意思的是,他們的傑作也都曾因「奪獎失利」而流傳於世。《證詞》就是個好例子。

     麥克尤恩的鉅作《贖罪》(大田)獲獎無數,唯獨2001年角逐布克獎失利。這個遺憾,班維爾最能體會。《證詞》是他最受歡迎的作品,以杜斯妥也夫斯基之姿廣獲好評,1989年布克獎決選時,竟敗給石黑一雄的《長日將盡》。2005年班維爾捲土重來,以《大海》擠下石黑的《別讓我走》,總算報了一箭之仇。不過,班維爾始終擺脫不了「安慰獎」的陰影,似乎《大海》的得獎是為彌補當年《證詞》失利的憾事。

     班維爾的作品向來以精巧絕妙的文筆著稱。他用詩的語言寫小說,以文字的質感經營情節,遣詞如水晶般無瑕、用字如百鍊的鑽石,極致壓縮,意象炫目。班維爾跟「師祖」喬伊斯一樣,願為孤寂的「都柏林人」,打造「立體派」的文學風格。難怪他極力推崇《贖罪》之餘,也曾毫不留情地指責麥克尤恩以反恐戰爭為背景的《星期六》是部「令人失望的爛作品」。班維爾好比是愛爾蘭的王文興,對文字的執著近乎癡狂,寫作如瀕死一搏,為永恆的字義而掙扎。

     《證詞》是體驗「班維爾經驗」的最佳入門。主角是一位拋棄親人的「背海的人」,在國外過著荒唐的生活,欠債惹事後逃回老家,在舊識的畫廊裡搶奪一幅名畫而犯下殺人大罪。《證詞》就是主角為審判而寫的自我陳述:「我會認罪,但我不喜歡在沒有證詞的情況下認罪。」可是,隨主角揭露亡命的點滴、抽絲剝繭地自剖心路歷程,犯罪動機卻愈顯撲朔迷離。《證詞》魔幻寫實的場景串連童年、家庭、戀愛的複雜回憶,如低吟的魔咒催眠讀者。主角的妄想如羈絆的蜘蛛網,陷讀者於迷霧:為何「一切都是真的,一切也都是假的」?為何會「在混亂的言詞中迷失自己」?

     本書原名The Book of Evidence,乍看之下令人誤以為是出自聖經。「證詞」既是呈堂證物,亦是一部狂人的「見證書」。這個弦外之音就是《證詞》最成功的地方。主角弗雷迪「就像俄國小說裡的憂鬱主角」,他的獨白道出罪人悟道的過程。「身體裡的那個我讓我感到陌生」:他要打開心底潘朵拉之盒,反思主體,看自己是否如外人所言,「真不是人」。開庭前他終於有所頓悟,「變成真正的自己」。

     脫下面具的真貌是駭人的黑暗:「我從未真正適應這個世界,有時甚至覺得,我們之所以出現在這裡,是宇宙犯下的大錯。」這位狂人自命為「唯一存活的絕種動物」,對「存在」充滿疑慮,以尼采「超人」的觀點思索生命的意義。他謀殺的衝動伴隨創造的野心,扭曲回憶、操弄現實、改寫過去。他要成為自我世界裡的造物主,他的自白「宛如分娩的壯舉」,讓一切「起死回生」。

     然而,神蹟並未出現於人魔的《見證書》。弗雷迪永遠「被排除在那簡單、醜陋、喧嘩的世界外」,如人魚般癡望變形。「寂靜如同腫瘤在我背上肆意腫大膨脹」:狂人若真有日記,孤寂莫此為甚。他的證詞見證了拙劣的人性。

     看完此書,讀者不妨續讀麥克尤恩的同期作品《無辜者》,對弗雷迪的罪行,將更有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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