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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孩/四十歲的男人,最想要什麼?

內容

老男孩/四十歲的男人,最想要什麼?
2011/11/30 
【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馥林文化《老男孩》】

 
書名:老男孩
作者:東尼.帕森斯
原文作者:Tony Parsons
譯者:郭成業
出版社:馥林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10月03日
 
內容介紹:

二十歲的時候,你眼裡只有辣妹

三十歲的時候,你一心想要自由

四十歲的時候,你只想要有所依靠


自從新婚安穩地過了十年快樂的好日子之後,哈利的生活又出現了危機……

沒錯,十年過去了,轉眼間哈利已經快要邁入四十歲,這個世界待哈利不薄。他有一個漂亮老婆,三個好小孩和一個很讚的電臺製作人工作。而如今,他的前妻居然回來了!看來好日子似乎很快就要說再見了。

哈利十四歲兒子派特和他老婆一氣離家,哈利正式步入中年苦日子,工作也面臨危機,這時他現任老婆的前夫居然再度出現……

就在這一團大混亂之中,哈利老爸以前打仗的軍中同僚意外闖進他的生活。究竟這兩個老男人有什麼好辦法,可以幫助哈利贏回兒子、家庭與生活?他們是否能讓哈利了解,所謂真正的「男子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老男孩》延續帕森斯一貫讓人捧腹大笑卻又感動難忘的說故事能力,讓他的書比百憂解還靈!


新書內容搶先看:


第一章


九月,開學的第一天。放眼望去到處都是穿著藍色新制服的學生,樹葉跟栗子落滿地,但天色仍是一片晴朗,夏天還沒有離去。放暑假的時候我的兒子特別沉默寡言,似乎有什麼心事,現在我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我早該料想到的,不是嗎?他絕對是為了某個女孩煩惱,這不過是遲早的事。

他也快要十五歲了,我想應該是時候了。

我看到我兒子兩眼盯著那個女孩,他光是看著她臉就紅了起來。

「你可以去跟她聊天啊。」我說。「就去找她啊──然後想些話題來聊,你懂吧。」

派特笑了起來。那個女孩就在校門前閒晃,她有著黑色的頭髮,棕色的眼睛。一邊笑鬧一邊揮舞著裝得滿滿的書包。她比同年齡的女孩要高一些,拉姆齊.麥克唐納綜合中學的藍色制服穿在她身上十分耀眼。仰慕者圍繞在她的身邊。

「跟她聊天?」派特喃喃地說,從他的語調聽來,似乎不太認同我說的話。那你為什麼不乾脆用特異功能飛起來算了?女孩們都喜歡這一套,她們要是看到會飛的男孩子一定會為之瘋狂。「這樣不好吧。」他說。

「她跟你同年嗎?」我說。

他搖了搖頭,蓬亂的瀏海滑下來蓋住了眼睛。他嘆了口氣,揮手將頭髮撥開,像是在扮演著被愛所困的哈姆雷特。

「不,她比我大一個年級。」

這樣說來她應該有十五歲了,也許已經十六了。比派特年長的女孩,我早該想到他會喜歡比自己年長的女孩才對。我看到他正心神不寧地玩弄著手中的愛迪達球鞋。

「你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嗎?」我問。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卻又把正要說出口的話給吞了下去。

派特拍了拍黏在制服外套上的乾硬泥巴。他並沒有回頭過來看我,只是一直看著那個女孩,生怕會錯過什麼一般。

「伊莉莎白.蒙哥馬利。」他說。

派特嘴裡吐出的這幾個字眼可不僅是單單幾個音符而已,這不單是一個名字,而是一聲感嘆,一句禱言,是一枚吻,是一首情歌。他身子往後一攤,精疲力竭地靠在前座的椅背上。光是開口說出她的名字就已經讓他費盡心力。

「你就去跟她說話啊。」我說,派特一想到要跟她講話臉又紅了起來。

他看著我說。「但是我要說什麼?」

「你想說什麼?」

「我想要告訴她……」他搖晃著腦袋,不知所措,最後才用細微地快要聽不見的聲音說。「我想要跟她講她是我看過最美麗的女孩。她的眼睛──好像會發亮一樣。她的眼睛閃閃發亮,就好像……像是黑色的火焰之類的。」

我忍不住在駕駛座挪了挪身子。

「嗯,派特,有些話你還是等第二次約會在說吧。」

他現在這個年紀可能還相信女生們有彼此溝通的神祕語言。

這個年紀的男孩們都以為女孩子都會說他們聽不懂的語言──他還只是個小男孩,心裡滿是渴望跟妄想,卻又因為年少跟過度期盼而無法表達自已。

我想要幫他一把。我真的這麼想。我想要像尤達大師一樣開導他。就算他跟伊莉莎白.蒙哥馬利最後沒能在一起──就算他們之間沒有愛情的火花,就算他不是最後娶得美人歸的白馬王子,就算這個女孩不會是他這一生的摯愛──至少我可以幫他跟那個女孩打開話匣子。這應該不難吧。

遠方傳來上課的鈴聲。伊莉莎白.蒙哥馬利離開了,那些穿著藍色制服的男女學生都在注意著她。看來不是只有派特喜歡她而已,大家都喜歡她。

派特已經十五歲了,已經可以不用載他去學校了,但我還是每個早晨載他上學。這個年紀的小孩只讓你載到半路,然後他們會自己走到學校,這樣才不會因為你告別時的擁抱、親吻,或是聽你吹噓那些談情說愛的祕訣而感到丟臉。

派特打開了車門。

「今晚有空嗎?」我說。

他撥開遮住眼睛的瀏海。他的頭髮在這個暑假長長了不少。「下課後我還要參加水平思考社團活動,之後就沒事了。」他說。「你呢?」

「我會在家。」我說。「不過會有點晚──還有個正式的活動要參加,我的節目有可能得獎。你剛剛說什麼水平思考?」

「你知道的。跳脫既有思考模式。創意思考法。愛德華.德.波諾。」

「喔,我知道他──愛德華.德.波諾。跟雪兒結婚的那一個。不,記錯了,應該是桑尼波諾才對。不是你這一代的人。」

「你說的通通不是我這一代的人,」派特笑著下車。「我這一代還沒過去呢。」

他用力地甩上了車門,隔過車窗看著我。

「去好好弄你的水平思考吧。」我說。「小子,記得要找機會跟她說話。跟這個伊莉莎白.蒙哥馬利聊個天吧。」

他揮了揮手離開了。這就是我兒子。跟他同年的小孩可能還會在街上打劫老婦人的iPod,而他卻已經開始參加什麼水平思考社團了,還單戀一名叫伊莉莎白.蒙哥馬利的女孩。隨著鐘聲散去,我目送著他離開。

接送的家長們還沒散去,我本來並沒有打算對那名把車停在校門正對面的女人多看一眼的。事實上,我本來完全沒有注意到她。但是她卻從車上下來,跟我一樣看著派特離去,我這才發現她的存在。

她身材高挑,金髮,有一點消瘦。她穿著一身看起來挺專業的運動服裝──暗色系的運動衣,專門的跑鞋──還在運動服裝外頭套上了一件雨衣。她看起來有些不修邊幅又精疲力竭,不過老實說送小孩上學的家長們不都是這樣?雖然是在九月蔚藍的天空下,但這個早晨還是有點冷,冷得讓我可以看到她口裡呼出的霧氣。

我直瞪著她,然後看向她的後方,我們兩人一同目送派特走入校門,派特此時已經將襯衫下擺拉了出來,白色的衣擺像是投降的旗幟在空中飄舞著。

我又再次看向她,我內心深處的某種東西此時忽然煙消雲散。

我一直以為這是很古怪的──不,應該是說我一直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這樣深愛著一個人,卻有一天認不出她的面貌。

如果你真的愛過她,你會覺得自己將永遠永遠記得她的臉──不是嗎?她臉上的每一吋細節難道不會深深印在你的心裡?

但事實上不是如此。你的心淡忘了一切。

特別是在──幾年了?七年了嗎?我已經有七年沒有看到她了?這七年是怎麼過的?

她回到車上,開車離去時謹慎地看了我一眼。

所以她一定也感覺到了。她一定也在想這個陌生人是誰?

然後我想起來了。什麼都想起來了。沒錯。她變了不少──變老了,也變瘦了,在沒有我的陪同下走遍了世界各地──不過我仍然記得她,吉娜。

我記得我是那麼地愛著她,我愛她勝過愛任何一個人。我記得我們的婚姻,還有我們孩子的出生,記得躺在她身旁的感覺。我也還記得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變了調,我深深地受了傷,從此不敢再相信這世上會有好事發生。沒錯,我現在回想起來,她的確看起來有點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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