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書房/高鼻子女王的怪咖美學
【聯合報╱鍾怡雯】 2011.12.31
推薦書:周芬伶散文集《雜種》(九歌出版)
《雜種》是風格鮮明、獨樹一格的作品。周芬伶的散文向來辨識度極高,把名字抹去或蓋住,仍能被讀出。《雜種》則是把個人風格發展到極致,可稱為「怪咖美學」或「高鼻子書寫」。
這種風格的源頭可以追溯到《汝色》(2002)。彼時,周芬伶已經離開閣樓上的女子,離開溫婉傳統的女性書寫,向「怪」處走。《蘭花辭》(2010)是第二個高峰,然而也是一本悲愴的書。這是周芬伶的特色,她擅長寫人生的黑暗,或者心靈的陰暗,雖然她也會搞笑,或者冷嘲熱諷。
那是因為周芬伶認為生命的常態是疾病、死亡、畸形、異常以及差錯,加上身心常病著,特別能夠寫到骨子裡。這類題材要寫到位不容易,一要勇敢,二要人到中年。勇敢來自對寫作的狂熱,這不難,寫作的人大多狂熱,甚至不寫作的人也可以很狂熱。人跟著時間走,自然也會來到中年,然而平順抵達,或者跌跌撞撞,便很不同。因此光有勇敢和中年也不行,沒有人生給予的教誨,沒有對痛苦的錐心體驗,寫來無底氣,便是矯情。然而,命運一半來自個性,一半來自宿命,這事歸上帝管,大半是無法選擇的。《雜種》之所以獨特,乃是因為命運如此,芬伶對世界的感受如此。
當然你也可以說,非寫得這麼犀利不可嗎?
沒有個性,也就沒有風格。散文是這麼一種依賴個性的文類。讀者或者評論者接不接受,那是另外一碼事,基本上跟寫作者無關。
周芬伶的快人快語快節奏,讓《雜種》刺點處處,也讓這本書令人喘不過氣來,其強度遠遠超過短篇這個形式所承載的。即使周芬伶不招供,從散文的節奏也可以判斷,她是狂熱分子。狂熱的人大多情感豐富,敏銳細緻,做什麼事情都感情先於理智。再加上她看到的是生病和錯亂的世界,不是瘋便是狂,乃發展出自己的怪咖美學。
當然最「怪」的是她自己。怪咖會招來怪咖,物以類聚。從自身的家族到朋友或者網友,從相對保守的七、八○年代到網路時代,她的世界是怪咖的世界,即使不是怪咖,也會被芬伶找到怪處。怪咖也像一面鏡子,折射出寫作者躁動的內心和靈魂。
我認為最根本的問題來自對愛的強烈渴望。從被愛慕的男生罵雜種開始,這問題就成形了。從童年到成年,對愛的渴望變成人生最大的傷害。
幸好周芬伶寫作。寫作把她的渴望和狂熱變成另外一種能量,正如她自己說的:「書寫不僅是發洩,而是找到靈光與靈視,它能看清許多問題,不來自他人或自己,或者它根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你陷溺其中或太缺乏想像力或幽默感,寫作的人是比你自己更好的人,在現實中我們都一樣。」因此芬伶絕對不是她自認為的塌鼻子,至少在書寫中,她是高鼻子女王,傲視一切。題外話,我認識的周芬伶,是跟她的寫作一樣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