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一: 社會企業,起源於一九七○年代末期,由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美國總統雷根所發起的新自由主義,或稱新保守主義的政策變革。社會福利預算遭到大幅度刪減,慈善團體失去從政府部門而來的補助,因而試圖販賣服務與商品開闢組織財源,以求存續。九十年代初期,由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注意到這個現象,高度肯定民間團體的「企業家精神」,並稱之為「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此為當前社會企業詞彙正式出現的濫觴。 原本是慈善團體被迫從事的營利行為,在社會企業的詮釋架構中,獲得了全新且正面、積極的意義。一九八○、九○年代新自由主義的鼓吹者致力於將公共領域私有化、市場化,那時候他們的說法是:「讓市場力量解決社會問題」,如今社企的推廣者們標榜:「用商業手段解決社會問題。」這兩段陳述有著極其相似的邏輯,其目的都在於擴大市場的力量,並說服大眾這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最好途徑。這就是社會企業崛起的歷史背景,以及其意識型態基礎。 傳統慈善事業的作法是,透過募捐,政府補助款或是一定比例的營業收入獲得一筆資金,再將這筆資金投入其慈善項目當中。社會企業則試圖顛覆此作法,它們將營利手法與社會目的相結合,因此宣稱,只要購買其服務或產品,透過購買本身,就可以達到其社會目的。例如購買《大誌》,就等於幫助街友,購買TOMS Shoes,需要的兒童就有鞋子穿。看似有道理,但如果依照此一邏輯,我們似乎也能主張,因為運動品牌愛迪達(Adidas)的球衣是在柬埔寨工廠中由女工所製作,所以我們購買愛迪達球衣,就是在幫助柬埔寨貧窮的女工嗎?既然如此,愛迪達能夠算是社會企業嗎? (節錄自徐沛然《社企是門好生意?社會企業的批判與反思》)
資料二: ◆逐房計口給米,每口一升並支白米,如支糙米,則臨時加折 ◆男女五歲以上入數 ◆冬衣每口一疋,十歲以下、五歲以上各半疋 ◆每房許給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掌管人侵欺及諸位輒假貸義莊錢斛之類,並申官理斷償納,不得以月給米折除 ◆族人不得租佃義田 ◆身不在平江府者,其米絹錢並勿給 ◆兄弟同居雖眾,其奴婢月米通不得累過五人 ◆義莊不得典買族人田土 (范仲淹購買「義田」並創置「義莊」,義莊田地的地租用於贍養同宗族的貧窮成員。他為義莊訂立章程,規範族人的生活。以上資料是節錄范仲淹〈義莊規矩〉、〈續定規矩〉) |
問題一:閱讀資料一,請簡要歸納作者對慈善事業、社會企業的解釋?請以80-100字為限。
問題二:社會救助又稱為公共救助,可說是社會安全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其核心價值不僅在確保民眾能得到適切的救助、維持基本的生存水準,並在進一步協助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人脫離生活困境。請閱讀資料一、資料二,試比較當前社會企業與范仲淹義田義莊的經營,何者較能達成社會救助的核心價值?為什麼?文長約250-300字。
教學文章由林口高中 徐千雯老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