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1段
金谿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母異,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秀材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段落語譯
江西金谿縣人方仲永,家裡世代務農。仲永長到五歲,不曾見過紙墨筆硯等文具,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文具。仲永的父親感到十分驚奇,從鄰近的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立即寫下詩四句,並寫上自己的名字。詩作內容主要以奉養父母,團結親族為旨意,並傳給全鄉的秀才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要讓他作詩,他都能立即完成,這些詩的文采義理,都有值得欣賞之處。 鄉人把仲永視為奇才,逐漸把他父親當作貴賓來接待,甚至有人用錢財求取仲永的詩作。父親認為有利可圖,每天帶著仲永到處拜見同鄉里的人,不讓他學習。
.原文第2段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我聽說這件事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返回故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那時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卻發現他的詩文采、內容,已經跟以前的傳聞並不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到家鄉,再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近況。得到的回答是:「他的才華完全消失,已經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了!」
.原文第3段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人材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王先生評論說:仲永的通曉穎悟,是來自天賦,他的才華勝過一般人。最後他淪為普通人,就是因為沒能受到應有的教育。 仲永的天賦才華,是那樣優異,只因為沒有接受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淪為普通人;而如今那些沒有天賦的,本就是平庸的普通人,如果還不接受教育的話,恐怕連普通人都不如吧?
.語譯第1段
.語譯第2段
.語譯第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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